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动 办招聘会落实见习补贴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陈玉珍)记者从市公务员局人才交流中心获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今日启动。
此次活动的服务对象为往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月期间,省、市、县(区、市)将举办多场公益性招聘会,招聘会对求职者不设性别、院校等限制性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等,以保障毕业生的权益,促进就业。同时,还将对2012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重点做好今年期满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并统一发布见习岗位,组织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按政策规定落实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新闻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启动资金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陈玉珍)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日前决定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者获批准可获得10万元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目前,申报工作已展开。
按规定,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启动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二是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三是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外,申报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注册时应符合申报条件(毕业三年内),且在本文件下发之日经营时间二年以内的(含二年),才能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审核后报送市公务员局。
- 2012-07-31泉州实行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
- 2012-07-30泉州市为残疾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 2012-07-29中残联来晋江考核评估 肯定残疾人就业工作
- 2012-07-26调查称69%大学毕业生起薪不到2千 低于农民工
- 2012-07-22泉州今年起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实名登记
- 2012-07-18温家宝:把就业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