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一小区30住户无电可用 维修费7万该谁出?

qz.fjsen.com 2012-08-01 09:49 张帆 黄启鹏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1日讯(记者 张帆 黄启鹏 实习生 李绵绵)“我们在宾馆住了两个晚上了,晚上只能去朋友家借住了。”林先生说,自家停电3天了,因为中远名城小区2号楼1梯的主电缆损坏,物业要求每户平摊2526元更换新电缆。业主们都觉得损坏的电缆属于公共电缆,而且在电表外,怎么说也轮不到自己来付钱。可物业却认为由业主分摊维修费合情合理。

双方都不愿让步,这事就这么一直耗着,1号梯的24户住户和沿街6户店面全都无电可用。

停止供电是从7月28日凌晨5点开始的。一梯的铁门上贴着一张紧急通知,称该梯的主电缆故障已无法修复,需更换主电缆。经供电局测算,所需人工、材料费共计75778元,每户需分摊2526元。旁边还附有泉州建电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工程预算书》、《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和《分部分项定额计价表》。

对于这笔数额不小的维修费用,许多业主都存有疑问。

主电缆线是从物业中心附近的配电房接至2号楼一梯的,沿途经过小区走道,全长共235米。业主林先生觉得,电缆线是主线故障,线路沿经公共区域,属物业管理范围。之前各业主已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如今是由于电缆老化需要大工程维修,7万多元的维修费用由业主全权承担,物业和开发商皆置身事外,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也有业主称,24户业主中,每户住宅面积、用电量也不同,但却要交同样的钱,他们也不理解。

对于业主的质疑,负责小区物业的三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这样的电缆维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9月份,同属他们管理的世纪巨星小区3号楼1梯也曾经更换过电缆,一万多元的维修费用也是由业主分摊缴纳。而每条电缆分布的电容量是一样的,使用情况并没有限定,因此平均分配费用是合理的。目前,他们已将消息通知到各家各户,如果业主仍拒绝分摊维修费用的话,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至于有业主提出,电表内才是业主的产权,既然是电表外出现问题,是否应该由电业局埋单?泉州电业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中远名城的电力设备并非由他们进行建设,而是由开发商自行负责,因此表外这部分电力线路的维护并不属电业公司,应该由开发商、物业或社区负责协调解决。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