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水利项目获中央财政补助 将获得8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刘诗雄)近日,记者从水利部门获悉,永春县被确定为全省11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之一。2012年至2014年三个年度,该县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省财政配套补助资金800万元。
这笔钱要怎么花?据了解,永春县将整合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以配套改造和发展“五小水利”工程为重点,配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通过三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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