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运钞车夺命事故追踪 司机不下车延误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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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钞车上五人未下车救人遭质疑
■保安公司:业内规定,押运过程工作人员不得下车
■律师:生命权大于财产权,运钞车工作人员应下车救人
钞车撞死新婚工人,过路的一对青年男女积极抢救张兴强,但无力回天,新婚不久的张兴强不幸当场身亡(早报26日A11版报道)。而运钞车上五人因执行押运任务始终未下车救人。救人,违反公司规定;不救人,违背道义。运钞车撞人,引发一场救与不救的讨论。
□早报记者 陈彦琳 王盼琛 实习生 陈声桂 文/图
运钞车撞了人,但从事故发生到此后的一个多小时,甚至交警到场后,车上的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都没有下车,只是从车窗递出身份证和驾驶证,这让死者张兴强的工友和老乡们气愤不已。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事发时运钞车上包括驾驶员、车长在内共有五个人,驾驶员姓林,男性。林先生向警方表示,运钞车的速度约50km/h,天下着大雨,行驶到环亚鞋底厂门前,张兴强突然从路边跳出,运钞车来不及刹车,撞上他。
至于为何不下车,林先生解释,事故发生后,车长立即打电话报警,但由于正在执行押运任务,公司规定车上的人不能下车,他们五人只能坐在车内,一直没有下车救人。
张兴强的父亲、叔叔等一行六人,昨日从安徽阜南赶到南安。运钞车所在的南安市保安公司预先支付3万元葬丧费及死亡赔偿金。目前,事故责任还在认定,事故赔偿事宜也在协商中。
运钞车辆 车上五人 及时报警但始终未下车救人
保安公司 业内规定 押运过程工作人员不得下车
南安市保安公司负责人王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义务,但发生事故,也一定会按照法律程序,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王总经理解释,由于运钞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工作人员在押运过程中必须防范任何可能存在的风险,行业内有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不得下车。“主要是防范可能发生的哄抢、抢劫事件,毕竟经常押运数额巨大的财物。”
记者从公安部《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中查询到一条规定,运钞车在押运过程中,严禁押运人员中途下车,或做与他人交谈等使押运过程生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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