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信用卡透支3万没还 3年"利滚利"变14万
核心提示
近日,家住市区的郑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原来,2008年,他办理了2张信用卡,消费透支了3万多元后未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款无果,于今年6月到浮桥派出所报警。3年多来,郑某透支的本金加利息、滞纳金已高达14万余元。目前,郑某家人已将其欠下的3万多元本金归还银行。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涉嫌信用卡诈骗 老板被刑拘
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978年出生的郑某开办了一家机械公司。2008年上半年,他向市区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到2012年6月15日,两张信用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98万余元,利息、滞纳金合计人民币6.91万余元,本息合计人民币8.9万余元。2008年12月,其中一张信用卡还在境外消费本金约1936美元,到今年6月,透支的美元本金加利息、滞纳金,共计约8527美元,折算成人民币约5万多元。这样,3年多来,郑某两张信用卡透支的本金加利息、滞纳金累计高达14万余元。
民警提醒,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卡债未还将急剧“发酵”
假设千元卡债一年没还,本金加罚息约1461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持卡人曾有过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一位银行人士介绍,如果持卡人不及时还款,那么利息、滞纳金、年费等都会累计进本金计算复利,“利滚利”后,透支百元导致账单万元的情况也不是不可能。
对信用卡逾期欠款,目前多数银行规定,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相当于年息18%。此外,持卡人未还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应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
如果欠下1000元的信用卡债,经过一年“发酵”,会到什么程度?假设市民王小姐今年1月8日消费1000元,账单日为1月9日,且此后一直未还款。信用卡欠款有两种费用:一是循环息,每天按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收取;二是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的5%收取,最低还款额按欠款本金的10%计算。陈小姐欠银行1000元第一个月,循环息每天0.5元,一个月以30天计算,就是15元。滞纳金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最低20元),即20元;这样算下来,第二个月还款本金就涨到1035元,第二个月的滞纳金和循环息就以1035元为基数计算,以此类推。到了次年1月9日,王小姐的本金加罚息约1461元。
业内人士提醒,持卡人有时会因忙碌而延误还款,有时会因记错消费金额而少还欠款。所以,最好在手机备忘录中储存消费记录、还款时间及金额,提醒自己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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