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安溪两名酒店员工三月偷钱上百次 共计7万余元

qz.fjsen.com 2012-07-14 12:52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通讯员刘建华 记者陈彦琳)短短的三个月内,安溪某酒店员工谢某红和杨某全,连续利用职务之便偷盗酒店的营业款,作案122次。近日,安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车站派出所协助下,将嫌疑人谢某红、杨某全抓获。

谢某红是安溪某酒店的审账员,杨某全是酒店KTV吧台收银员。2011年8月至11月期间,两人利用职务便利,由杨某全在前台收银,在客人消费结账后,从酒店电脑管理系统中,对部分客人的消费记录进行销单处理,将相应金额的营业款拿走,谢某红则在次日后台审账时,将这些款项作平账保密处理。

经统计,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侵占该酒店KTV营业款122单,共计7万余元,而所得赃款由两人平分,挥霍一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起诉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