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七成涉及交通事故 深夜成醉驾高峰期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10日讯(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林雄文 许昭明)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了解到,八七路“7·7”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黄某或将被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检方。该事故引起较大关注,石狮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提早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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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7月7日凌晨3时许,黄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车,先是在八七路柏莱酒店路段撞到一部二轮摩托车和一辆面包车,事故发生后,黄某没有停下车,而是继续驾车前行,至八七路工商局路段,又撞到一辆二轮摩托车、两辆的士和一辆小车,造成二死一伤,七辆车子受损。针对此,警方再次提醒人们,酒驾危害性大,大家应自觉遵守法规,远离酒驾。
“人喝了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判断力和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都会下降。此时如果驾车的话,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市交管大队交管股一负责人表示,从该股统计的数字来看,在已查处的143起醉酒驾驶案件中,有108起涉及交通事故,占75.5%,造成重大交通事故13起,占重大交通事故总起数34.2%。“从我市发生的涉及醉驾的交通事故中,有车辆撞到行人的,有撞到护栏的,也有撞到路边停放的车子或者路面上正在行驶的车子,其中还有四起是醉驾单方事故。
在对我市发生的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时,民警注意到,深夜是案发的高峰期。“晚上9点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数酒驾、醉驾都发生在这个时间段。据统计,在查处的143起醉酒驾驶案件中,有111起发生在这个时间段,占77.6%,其中包括11起重大交通事故。之所以酒驾、醉驾多发生在深夜,一方面是因为石狮夜生活比较丰富,很多应酬活动也都安排在晚上;另一方面,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酒后驾驶能力,而且还误以为“半夜三更的没警察查车”。
为让更多的人远离酒驾,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我市交管大队一方面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宣传材料等渠道,宣传酒驾的危害性,劝导人们远离酒驾,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另一方面,科学部署和组织警力,加大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软硬兼施”,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深入人心,并成为了绝大多数驾驶员共同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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