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4年前为数千元受雇致人轻伤 男子近日投案自首

qz.fjsen.com 2012-07-09 15:22 陈竹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7月9日讯(记者 陈竹 通讯员 洪荣宗)为了几千元,他受雇当“打手”,将别人打伤后潜逃四年多。前日,今年25岁的重庆酉阳人赵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到晋江安海派出所投案自首。

“警官,我犯了法,把我扣起来吧……”7日下午,一名年轻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安海派出所值班室,对值班民警说。当民警将手铐戴在他手上时,潜逃四年两个月、已疲惫不堪的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原来,2008年5月20日晚上8时多,赵某伙同刘某受雇于他人,在漳浦县绥安镇道周社区路口旺鑫商行持械伤害郑某夫妇,郑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属轻伤。

作案后,赵某便逃回晋江化名务工,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公安机关一系列的侦查,郑某和他的妻子被伤害案件终于水落石出。今年5月28日晚上,伤害郑某夫妇的两名主犯被抓捕归案。两名主犯交代,因生意纠纷心生报复,经预谋商量后,他俩于2008年5月20日晚雇佣赵某、刘某持械伤害郑某夫妇。

获悉“元凶”落网,赵某身心饱受煎熬,终日战战兢兢,一有风吹草动,犹如惊弓之鸟。思来相去,赵某觉得应该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便将自己在漳浦所犯的事情向父母反映,父母也规劝他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7日上午,赵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安海派出所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了参与2008年5月20日故意伤害案的犯罪事实。

目前,赵某已被移交漳浦县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