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石狮一市民超市买来发臭火腿肠 已过期40天

qz.fjsen.com 2012-07-08 08:24 柳彩霞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8日讯(记者 柳彩霞)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到永丰路佳惠超市购买一包火腿肠,回去后打开吃时才发现已过期40天。在王先生家,记者拿起一根火腿肠细看,只见上面写着保质期6个月,而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24日,王先生称,此包火腿肠是前日上午9时50分从佳惠超市永丰店花8元购买的。“佳惠超市也是一个有多家连锁机构的大型超市,怎么也没想到会卖这种过期食品。”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跟随王先生拿着过期火腿肠,来到永丰路的佳惠超市,在火腿肠专柜上查看时,果然看到货架上还摆放着过期火腿肠,共有10包,在翻找火腿肠时,还依稀可闻到臭味。

当即,记者从货架上拿下两包火腿肠来到收银处,找到超市的王店长。王店长承认,消费者所购买的火腿肠正是他们超市的,他表示将给消费者退货,并做出10倍的赔偿。对于货柜上的其他过期火腿肠,超市方当场下架。

对于佳惠超市提出的赔偿方案,消费者王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超市应该给个说法,不能简单地赔钱了事。他表示将通过工商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