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200特困户 每年3000元资助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7日讯(记者 吴汉松)为推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促进各级文明单位自觉履行、落实社会责任,日前,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最新一届各级文明单位、市直各有关创建单位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户共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委通知精神,从今年起至2014年12月为期三年的时间里,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将结对帮扶200个特困户家庭,共育新市民、共倡新风尚、共推新道德。
据悉,此轮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对象由市委文明办会同市民政局从全市在册的低保户中筛选,多为残疾、重病、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家庭。根据文明单位所获荣誉级别的高低,安排不同数量的帮扶对象,全国文明单位至少帮扶4户,省级文明单位帮扶3户,泉州市级文明单位帮扶2-3户,石狮市级文明单位和创建单位帮扶1-3户。帮扶活动中须开展扶贫济困工程,要求每年每户至少要帮扶救助3000元以上的钱款或物资,并着力提升帮扶对象的自身“造血”能力,使帮扶对象尽早摆脱贫困。
共育新市民、共倡新风尚、共推新道德是帮扶的重点。要求各级文明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经常性地为帮扶对象所在村(居)民举办各类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教育、卫生、法律知识和文明礼仪下乡活动,努力为村(居)建设培育一批新市民。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低保户中的在校生应重点在经济上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文明村(居)、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形成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新风,净化村风民风。广泛开展送书送报活动,引导村(居)民多看书、看好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农村文明新风尚和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帮助结对户所在村(居)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弘扬新风正气,促进村(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文明乡风。广泛开展多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组织文明单位职工子女与结对低保户的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开展联谊、社会实践活动,相互学习和帮助。积极配合结对户所在村(居)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为确保结对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文明单位要于7月31日前与帮扶对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并报送市委文明办存档。各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成效,将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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