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男侵占公司5万元 老板谅解他自首求心安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6日讯(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张萍)为满足一家三口有房的愿望,36岁的晋江人施某卖掉公司一张5万元的承兑汇票。事发后,公司老板体谅他没有报警。昨日,因“受良心谴责”,施某主动向晋江警方自首。目前,他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拘。
2008年,施某进了厦门一家纺织贸易公司当业务员。由于平时表现不错,很受老板信任,他升任公司驻晋江办事处的业务副经理。今年1月,晋江一公司在结算欠款时,付给施某一张5万元的承兑汇票。但施某签收后,没将汇票上交公司财务,而是私自以4.3万元卖掉,所得的钱拿去给家里盖房子。
原来,施某的父亲过世得早,自幼家贫。他与哥哥结婚时,都没有婚房。结婚后一直到现在,尽管生了孩子,他们一家却还是没能拥有自己的房子。然而,他一个月只有两三千元的工资,养活一家人外,已所剩无几。他便临时起意,想暂时拿公司的钱去盖房子。
今年6月,在与当时付承兑汇票的客户对账时,公司财务发现对方有一笔5万元的款项还没付。由于当时施某签收用的是假名字,所以一直也没能查出是他卖掉了承兑汇票。
但没多久,施某就主动向公司老板承认,是他拿走了汇票,并说明了缘由。一起工作这么多年,老板一开始也有点愤怒。不过,老板最终还是觉得施某“态度良好”,比较谅解他的苦衷,便没有报警。
然而,施某一直感觉自己“对不起公司、对不起老板,良心受到谴责,心里非常不安”。于是,昨日上午,在家人的支持下,他来到晋江经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介绍,施某并不是因为还不起钱而投案。当初如果他不自己承认的话,公司也很难查到是他偷卖了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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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5万元公款盖房 老板未追究他自首求心安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张萍)“虽然老板没有报警抓我,但是我经受不起自己良心的谴责,决定来自首。”昨日上午,晋江深沪男子施某来到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自首,交代了自己侵占公司5万元公款用于私人盖房一事。
施某在厦门一家纺织贸易公司上班,公司主要是做运动面料,晋江一家上市公司是他们的老客户。
前年施某来到公司上班,因踏实肯干表现不错,在2011年被聘为业务副经理,工资也从原来的每月2500元升到3000元。
今年1月,晋江这家上市公司出具了一张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材料款给施某所在的公司,施某在签收后,并未把这张汇票上交给公司,而是私自截留下来,以4.3万元卖给他人。
6月,两家公司在对账时,发现这张汇票不知去向。正要开展调查时,听到风声的施某主动找到公司老板,交代自己把汇票卖了,把钱用来在老家盖房。
由于施某平时为人表现都还不错,卖掉汇票的钱也不是用于不良挥霍,老板并未选择报警。施某觉得愧对老板的信任,在内心挣扎多次后,于昨日上午主动向晋江警方自首。
目前,施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拘。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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