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才工作重点服务企业措施出台 首批服务50家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3日讯(记者 吴启辉)昨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民营企业的人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石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选一批重点民营企业,作为市级人才工作重点服务企业(简称重点服务企业),把这些企业培育成石狮市落实人才政策的主要阵地、集聚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高地、开展人才工作调研的主要基地。首批计划确定重点服务企业50家。
据介绍,石狮市将采取四项措施服务人才工作重点服务企业。一是开通政策信息“直通车”,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帮助重点服务企业及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帮助协调解决符合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落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问题;三是开展企业人才专项培训活动,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高层次专项培训活动;四是宣传表彰重才企业,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据了解,重点服务企业的基本条件:生产经营稳定、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注重发展高新技术、注重集聚高层次人才、在石狮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导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原则上应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上市企业、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设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纳税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省市各级优秀人才所在企业。
此外,为激励市人才工作高级联络员荐才积极性,石狮市将采取相关奖励措施:市人才工作高级联络员为所在企业推荐人才,并最终入选中央、省、泉州和石狮市有关人才项目的,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推荐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并获确认的,给予8万元配套奖励;推荐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福建省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海西创业英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并获确认的,给予2万元配套奖励;推荐福建省优秀高技人才、福建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泉州市杰出人才评选并获确认的,给予1万元配套奖励;推荐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泉州市优秀人才、泉州市优秀高技人才、泉州市十佳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并获确认的,给予5000元配套奖励;推荐石狮市优秀人才评选并确认的,给予2000元奖励。已获得泉州市荐才奖励的,再拨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奖励经费从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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