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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巨骗以建医院为幌子 圈走安溪老板8000万

qz.fjsen.com 2012-06-27 08:06 董加固 吕波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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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野鸳鸯”诈骗8000万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7日讯(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陈志伟 文/图)“一对‘野鸳鸯’谎称借款建医院,诈骗安溪商人8000万元。”昨日,泉州安溪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5·14”合同诈骗案告破,两犯罪嫌疑人郭某春、温某夏已归案,6月25日被安溪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不过,因这对“野鸳鸯”已无力还款,直接造成受害人陈某征4000多万元无法追回。

诈骗8000万元 “野鸳鸯”落网

3月30日,安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安溪商人陈某征报警:被诈骗8000万元。

由于数额巨大,案子立即引起了高度重视,安溪县公安局领导当即指示经侦大队组织警力进行初查。

经调查及摸排,安溪警方于今年5月14日正式立为合同诈骗罪案进行侦查,并指令经侦大队立即成立“5·14”专案组侦破此案。

专案组积极走访受害者及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前期掌握的犯罪嫌疑人信息,赶赴广东广州市,开展调查走访和外围侦查工作。

在立案后的第六天,即5月20日,专案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在广东省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郭某春(男,50岁,永春县人)。

在突击审讯的同时,专案组民警了解到,本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郭某春的姘居情人温某夏(女,别名温某坪,36岁,河南省洛阳市人)在广州。6月6日,专案组在广州将温某夏抓获。

以建医院为幌子 谎称有高额利息

在被害人陈某征的控告书、陈述材料,医院代表周某及叶某光、李某迁、贾某睿等证人证言,相关银行账户交易查询资料,以及广州某医院、广州工商部门等提供的一系列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交代了犯罪事实。

经查,郭某春伙同温某夏经过商量后,在已高负债且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以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某医院合作建设的“公寓综合楼”项目需增加资金投入为由,隐瞒该合同因严重违约面临被终止的事实及高息借贷经营的极大风险,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保证用于建设资金的借款专款专用为幌子,向安溪县商人陈某征续加借款。

2010年11月17日,双方在安溪县某酒店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含前一合同借款5000万元本金及未支付的利息,共计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无实际担保能力的惠东某公司和另一受蒙蔽的项目施工方作为保证人,骗取陈某征6452.5万元。

长期姘居五星级酒店 4000多万无法追回

借款到账后,郭某春、温某夏并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款项留存在公寓综合楼工程共管银行账户用于项目建设,而是采用多层级分解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分别转至广州市某建材购销部等账户用于归还高息借款;转账至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某夏、贾某睿等公司和个人账户用于资金套取。

同时,采取虚构用途、谎称院方留存银行用于监管共管资金的“蒋某强”私人印鉴遗失,骗取银行信任而将共管账户里用于工程建设资金5000万元悉数转出,将款项用于归还向吴某、苏某等人的高息借款与郭某春、温某夏租赁五星级酒店长期姘居的费用及以公关名义进行的开支和高消费挥霍。

其间,郭某春、温某夏仍无视亏空的巨额欠款,还继续以同样的借口向李某迁高息借款2200万元,并挥霍一空。案发后,郭某春、温某夏已无能力还款,直接造成陈某征4792.5万元无法追回。

据警方介绍,郭某春、温某夏其实各自有家庭和小孩,郭某春通过朋友关系,向温某夏借钱,但借了钱后,再也还不起温某夏的钱,不过他手段不一般,与温某夏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温某夏则与丈夫离了婚,与郭某春姘居,并一同实施诈骗行为。

“两人落网时,身上都只有一两千元钱。”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郭某春是去澳门通关时被发现并落入法网的,而温某夏听说郭某春落网,东躲西藏了一段日子,最终被抓获。

6月25日,安溪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春、温某夏。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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