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搁浅 房东一店两卖成被告到底是谁出尔反尔
(网图)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庄海浪
蔡某勇将100多万元的店铺卖给张某财,在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又将店铺卖给蔡某新。一店两卖,他被张某财告到法院。为何两卖店铺?双方互相指责对方违约,打官司的过程也是一波三折,法院一审判张某财违约,到了终审,近日法院又改判蔡某勇违约,得付15万元违约金。
折腾 店面买卖
多次过户搁浅
开店创业本是喜事,可光是买店面,就把家住丰泽区的张某财折腾坏了。2010年11月,通过中介公司,他物色到位于丰泽区湖心街的一家店面,很快跟店面的所有权人蔡某勇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转让价为135.5万元。他依约支付15万元定金与15万元首期房款,双方约定,在2011年2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2011年1月份,他们曾两次前往办理过户,都因各种原因没能办成。2011年2月15日上午,双方再次去办理过户。申报店面交易价格时,因约定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张某财承担,为了避税,张某财要求将交易价格写成60万元。蔡某勇一听犹豫了,一来这避税行为是违法的,二来价格如果写少了,可能会影响后面的收款。思索再三,他表示除非张某财先把余款付清,否则不同意虚报价格。张某财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过户手续仍没有办成。
变故 转卖他人
房东成了被告
当日下午,张某财找中介要回原先放在担保公司的存折,里面有他准备付清购房余款的105.5万元。中介工作人员赶紧从中协调,可双方毫不退让。之后几天,蔡某勇通过中介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张某财坚持虚报价格不去过户,他将采取相应措施。
2011年2月21日,蔡某勇通过中介公司约张某财面谈。这回张某财同意按实际价格过户,然而,不胜其烦的蔡某勇执意解除合同。
当年2月25日,蔡某勇将店铺卖给了蔡某新,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张某财听到这一消息后非常不甘,于当年3月9日将蔡某勇和蔡某新告到了丰泽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蔡某勇返还首付款及利息,并返还双倍定金30万元。
蔡某勇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取消张某财的15万元定金,并赔偿自己为卖店遭受的其他损失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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