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同胞泉州购房过程较复杂 外文材料需翻译
□特别关注
在日常房屋买卖中,很少有人关注港澳台同胞在泉州买卖房产问题,对于这方面的政策和相关规定也不甚了解。对此记者采访了中介机构,就此类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和程序进行了解。
外文材料
外事办翻译才有效
据介绍,有些港澳台同胞因为种种原因,回到原籍后才着手出售名下房产事宜,而他们往往选择委托泉州当地亲戚或朋友进行交易。那么在办理委托手续时,房东和受托人应该到公证机关办理授权明确的委托书,受托人持这份委托书,才能代为办理买卖交易中的相关手续。
委托书内容应该明确且全面,应包括代为办理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的手续,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包括交纳税款、交易手续费等相关手续,以及代为收取房款或物业交接相关手续等。要注意的是,委托权限不能笼统地写全权代理,否则有可能出现因授权不明确而无法顺利交易的情况。
缔信家业总经理饶于勇还介绍,如果港澳台同胞所提供的材料有外文内容,那么这些外文材料必须拿到泉州外事办翻译才具有效力,“如果自己找翻译机构翻译,则不具有真实效力,并且导致最终无法过户”。
台湾同胞
材料需“中转”三站
相对来说,港澳台同胞在泉州买卖房屋,以台胞出售房产的程序最为复杂。
据介绍,台湾同胞要出售泉州的房产,须回原籍提取相关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而且这类材料不能通过本人随身携带到大陆,而是要经过一番波折——台胞房东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送到台湾的海基会(海峡交流基金会),而后转到大陆海协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继而转到福建省公证处,再由本人前往取出。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泉州现行相关规定,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而相关材料几经周转的时间大约要四个星期,因此业主或购房者在买卖房产时,应该待过户手续齐全之后,再回原籍办理相关材料。若是提前办好相关材料,再办理其他过户手续,则往往导致相关材料过期需再办的情况发生。
相比之下,港澳籍人士买卖房产的程序简单一些,他们回原籍办理相关材料后,可自行携带材料入境。但是和大陆不同的是,其提供的材料应由港澳地区的中国公证处承认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而不是相关行政机关。
- 2012-06-17过户搁浅 房东一店两卖成被告到底是谁出尔反尔
- 2012-05-07买房十几年房产证是他人名 律师:应办过户手续
- 2012-04-20外地人打算在泉州购房 需迈过政策“门槛”
- 2012-04-1827岁男子无钱买房 交往4年女友转身与房东相恋
- 2012-04-16图片故事:长沙记者拍摄父母为自己买房历程
- 2012-03-23泉州楼市多种优惠频现 需求者该不该出手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