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作品卖产品侵权木雕大师 “老赖”10万不赔
◆“阳光执行”之二
如此“强盗逻辑”——
你都让我坐了牢 还赔个什么钱
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人张国志,1999年因诈骗罪被惠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焕海的损失2.5万元。
张国志刑满出狱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叫嚣:“我已经被判刑了,他一分钱都休想要到。”
1995年5月,张国志与朋友卢培泉到崇武镇霞西村曾焕海店内,以办事为由,先后两次向曾焕海夫妻租借了两部摩托车,而后二人将车以2.6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张、卢二人随后将押金款全部赌光,无法赎回摩托车。经鉴定,这两部摩托车价值5.1万元。
1999年,法院判处张国志有期徒刑4年、卢培泉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张、卢二人须各赔偿曾焕海2.5万元(卢培泉一案目前尚未执结)。
去年11月开始,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到张国志家中,反复劝说做工作,但张国志置之不理。而在此期间,张国志却盖起了四层洋楼,装修豪华,甚至修了个金鱼池。
昨日,法官来到张国志家中,张妻拒不告知丈夫的去处,同时大喊大叫,踢法官,还要追打曾焕海,被法官拉开后,干脆躺在地上耍泼。
◆“阳光执行”之三
真是“赖急跳墙”——
2米多高的围墙 雨中赤脚翻过
前年9月7日晚上7时许,惠安人黄地河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24线由泉州往福州方向行驶,途中与道路前方一辆横穿公路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自行车的何春煌受伤。
经医院诊断,何春煌急性重型颅脑损伤、身上多处骨折。何出院后,因赔偿问题未能谈拢,便将黄地河诉至法院。去年8月1日,惠安县法院判决黄地河应赔偿何春煌4.2万元。
“找了他几次,要么不在家,要么说会交钱,但就是一直没履行。”经办法官介绍。
昨日上午,法官到黄地河位于惠安螺城镇王孙村的家中。但法院警车一到路边,就见一个妇女冒雨匆匆跑去给黄地河家通风报信。眼见法官马上就到,黄地河赤脚翻越2米多高的围墙逃跑。
两名干警见状,也跟着翻过围墙抓捕。
由于黄熟悉当地地形,很快就消失了。干警淋了一身雨,最后还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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