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作品卖产品侵权木雕大师 “老赖”10万不赔
欠款人郭心艳(图中)一度反抗司法拘留
昨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冒着强热带风暴“泰利”带来的狂风暴雨,再次开展代号为“收网行动”的统一执行会战。
此次重点针对一批涉弱势群体案件,多措并举,共执行案件141起,涉案金额3171万余元,查封房产24处,扣押小轿车5部,司法拘留15人。其中有80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当日还款结案,结案金额268万余元。
当日行动中,全市法院重点选择了100余起涉及赡养、人身伤害赔偿、劳动报酬(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抚养费、刑事附带民事等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执行,努力使已受理的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基本执结。
同时,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和多元化解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工作机制,将司法温暖第一时间送到弱势群体身边。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黄东阳 文/图
◆“阳光执行”之一
侵权木雕大师 “老赖”10万元不赔
福建省高级工艺美术师黄泉福,是有名的木雕大师。有些人便看中他的名头,模仿他的作品,卖类似产品,想沾沾大师的光,卖个好价钱。郭心艳就是其中一个。
黄泉福将他告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郭心艳就是不付10万元赔偿金。
昨日,法院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时,郭心艳刚巧从外面回来,当场被逮。
店里卖大师类似作品 庭审缺席被判侵权
2005年,黄泉福创作完成《皆大欢喜系列》的弥勒佛雕塑作品,于2007年在福建省版权局办理作品登记。黄泉福将作品用于自己投资设立的公司加工生产并销售。
一段时间后,黄泉福发现,在惠安县“中国雕艺城”一木雕店内,有人竟卖与他作品类似的产品“弥勒佛”木雕。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他认为该木雕店的行为已侵犯他的合法权益。2011年5月11日,他向公证部门申请证据保全,获得了第一手证据。
经调查,这家木雕店是郭心艳所开的。去年6月21日,黄泉福以郭心艳侵犯著作财产权为由,将郭告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郭心艳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
去年9月20日,中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郭心艳赔偿黄泉福经济损失10万元。然而,郭对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黄泉福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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