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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幼女打掩护流窜医院盗窃 又一“妈妈”落网

qz.fjsen.com 2012-06-17 08:50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利用幼女打掩护,窃贼“妈妈”张某仍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讯 (记者廖培煌 文/图)昨日凌晨,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市区乌洲村抓获一名流窜到各医院盗窃财物的女嫌疑人。这名女子“仗着”自己身处哺乳期,大肆作案。

6月份以来,市区几家医院频频发生患者及家属财物被盗事件。接到报案后,便衣民警在市区一家医院发现了一名形迹可疑的妇女。其经常提着褐色包,手拿病历卡,出现在不同的病房、病床间。民警们通过调阅市区几家医院监控,掌握了这名妇女的作案手段和方式。她大多选择在凌晨时分进入病房翻找患者、家属的手机、钱包、电脑、现金等财物,有时一天流窜于多家医院。昨日凌晨,民警顺利将其抓获。据该妇女介绍,她姓张,共作案10多起,主要在市区和石狮等地的医院盗窃。

昨日,在丰泽公安分局刑侦部门,记者见到了张某。她是安徽安庆人,37岁,有个13岁的儿子,7个月前刚又生了个女儿,处于哺乳期。现张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近日,洛江警方在乌洲村抓获4名盗窃嫌疑人,其中1名嫌疑人怀孕8个月,另1名嫌疑人正处哺乳期(详见本报6月15日第6版)。民警表示,孕妇或正处哺乳期的人,不属于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人群,所以对她们定罪和量刑的时候,她们的生理身份并不会导致对她们实行特殊处罚。判决生效后,她们可以暂时监外执行,但过了孕期或哺乳期(产后12个月)后,仍要收监。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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