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招生方案出台 泉州考生7月4日面试体检
本报讯 (记者张珺 陈玉珍)2012年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已出台,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
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生对象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结论均为合格。
按规定,凡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高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高考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并自带合格《政治考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的地点已敲定,面试点设在福建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白龙宾馆),体检点设在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市铜盘白龙路3号,白龙宾馆向前100米)。
军队院校面试、体检于6月30日至7月4日进行,各地区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如下:6月30日上午为福州,下午为莆田;7月1日上午为宁德,下午为南平;7月2日上午为龙岩,下午为厦门;7月3日上午为漳州,下午为三明;7月4日上午为泉州,下午机动。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参加面试,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7月4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
军队院校招生体检与面试同步展开,所有考生必须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直接到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6日公布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日内(7月7日上午8时前)提出复查申请,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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