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泉州要闻> 正文

泉州再提新农合标准和报销比例 最高能获补30万

qz.fjsen.com 2012-06-06 08:10 陈丽娟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普通门诊封顶400元

普通门诊补偿方面,今年,泉州市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统一按照60%的比例予以补偿。每人每年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到400元左右。

有关负责人举例,假设参合农民当日单次门诊费用109元(其中:目录内药品等费用100元、一般诊疗费用9元),能报销的费用为100×60%+7.5(诊疗费报销额)=67.5元,个人只需负担41.5元。

为方便群众常见病就医,泉州市今年还将在每个行政村开通一所村卫生所作为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按照40%~50%的比例予以补偿,每人每年普通门诊补偿封顶线为50元左右。

9种特殊病种

门诊补偿同住院比例

在特殊门诊补偿方面,为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住院压力,今年,泉州市在“定病种”、“定药物”、“定诊疗项目”的基础上,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3种特殊病种县级门诊费用按照50%、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按照90%的政策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另外,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等9种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比例,将与住院补偿比例一致,与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共用住院封顶线;对重症尿毒症透析则采取定额补偿的办法,每周按不高于3次的透析次数,每次透析费用给予70%的补偿,年度封顶线4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