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农合不断加大筹资力度 看病有了"定心丸"
新农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资料)
晋江外来务工人员
凭居住证参加新农合
参合案例:背井离乡24年,今年45岁的刘建明没有想到,他在晋江也能享受到当地的新农合政策。
刘建明是四川人,现在是晋江深沪镇南春社区居委会聘请的环卫工人,负责南春社区的清洁工作。“来这里做了十七八年了。”他笑着说,如今大儿子也随着他在晋江工作,还娶了儿媳妇。
去年年底,他听社区工作人员说外来务工人员凭居住证可参加当地的新农合后,刘建明就拉上儿子儿媳去办理。他说:“人难免会生病,花50元买个保障,心里踏实。”据悉,参合至今,他还没去过医院,还没真正体会到参与新农合的好处。不过,他表示外来务工人员能参与到当地的新农合是一种福气,他年年都要参合。
政策解读:2011年6月,晋江出台《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将外来人口纳入新农合保障对象,持有《晋江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障的外来人口可以参加晋江市新农合,在福建省首次实施外来人口参加新农合。2012年,外来人口参加新农合的政策写入《晋江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保障范围参照当年度晋江市新农合工作管理办法,享受本地新农合同等待遇标准。晋江市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为3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250元/人。
住院补偿标准 每年逐步提高
近年来,泉州市新农合几乎每年都提高了住院补偿标准。今年,各县(市、区)的新农合报销比例较去年又提高了5%-20%,即乡镇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为90%-95%,75%-80%,45-75%。此外,特殊门诊补偿、普通门诊补偿、保障农村重大疾病补偿等的标准都有提高。
泉州市从2010年开始普通门诊补偿试点工作,今年补偿比例提高到60%左右,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左右。
今年泉州市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3种特殊病种县级门诊费用按照50%补偿,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按照90%的比例给予补偿;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等9种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比例,将与住院补偿比例一致,与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共用住院封顶线;对重症尿毒症透析采取定额补偿办法,每周按不高于3次的透析次数,每次透析费用给予70%的补偿,年度封顶线4万元。同时,今年泉州市还开通了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特殊门诊即时结报,方便患者即时结报。
保障农村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方面,泉州市在巩固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的基础上,将逐步增加病种,将重症尿毒症透析、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结核病、重症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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