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泉港一男子纠缠妇女被劝告 怀恨在心竟烧人房屋

qz.fjsen.com 2012-05-30 09:41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讲述人:泉港公安分局蔡鹏飞

□记录人:早报记者 戴晓晖 苏勇

前日下午4时许,泉港区山腰街道埭港村一处民宅二楼的过道上,民警悄然而至,侧耳倾听房内动静。透过房门上的窗口,民警发现房间里的一张床铺上,有一男子正在熟睡,不时传出阵阵鼾声。眼看时机成熟,民警一脚踹开房门,“咔”的一声将男子铐住。

“我正想去投案自首。”从酣睡中惊醒的男子在被铐住的那一刻,吐出这样一句话,而他正是涉嫌持刀砍人、纵火烧房的庄某温。

庄某温,原籍泉港区山腰街道,现家住惠安县螺城镇。今年2月29日凌晨,因纠缠一妇女被其家人劝告,庄某温怀恨在心,竟用汽油纵火烧该妇女的房子,随后潜逃。所幸大火被村民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4月2日,庄某温又因琐事持西瓜刀砍伤村民庄某的手和头部,再次逃跑。

在山腰派出所民警的记录中,41岁的庄某温是个“三进宫”的惯犯。他曾在2003年1月5日因抢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2004年9月和2007年6月分别因放火和诈骗被劳动教养,并多次寻衅滋事打人致伤被公安机关处理。

泉港山腰派出所教导员陈玉标介绍,得知庄某温潜回山腰老家,派出所马上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嫌疑人居住地先期布控调查,然后组织民警到山腰埭港村侦查。

有了扎实的前期调查,抓捕行动很顺利,几乎没有引起周围人员的警觉,民警已将该民房控制。下午4时20分,民警一脚踹开房门,嫌疑人庄某温再也无处可逃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