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出台 5年改造500个
“三旧”改造规划“一心、一环、两带、三轴、四门户”的空间结构
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泉州中心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2-2016年)》已于日前获得泉州市政府常务会批准。规划对泉州目前中心市区符合“三旧”条件的用地总存量进行统计和分析,将2012年至2016年5年时间划分为三个实施阶段,实施“三旧”改造项目500个。
□早报记者 江晓媛 文/图
用地存量:731块
此次规划的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洛江区万安街道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202平方公里,以2012年至2016年这5年为规划年限。
通过统计入库,在规划区范围内,泉州中心市区符合“三旧”条件的用地总存量共计731块,总用地面积约3507.02公顷。其中,“旧城镇”改造用地114块,用地面积464.51公顷。“旧厂房”改造用地315块,用地面积844.82公顷。“旧村庄”用地272块,用地面积1996.3公顷,改造中用地30块,面积201.39公顷。
从区域来看,丰泽区的存量相对较多,有462块,鲤城区有205块,泉州开发区26块,洛江区万安街道38块。
改造方式:3种
在改造方式上,本次规划改造将按“成片改造、综合治理、零散改造”3种方式进行。
成片改造方式针对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较差的成片区域,或者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实施“三旧”改造的成片区域,应由政府实施。
综合治理方式的实施对象又分为三类,对于古城保护区、民俗文化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文化古迹和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保护性整治更新;对于人口、用地较集中,村容村貌较差,配套设施较陈旧,城市规划要求搬迁进行生态修复、规划期内搬迁难度较大的“山中村”,在规划期内需拆除违建、整治立面、疏通交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原有旧工业区旧厂房,城市规划要求改变用途,建筑结构安全且质量较好、具有保留价值、可利用的旧厂房。
零散改造则是对零散分布的,房屋结构较好但建筑和环境设施标准较低的旧厂房,可以采取修缮排危、加装电梯、立面整饰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造。相对独立、无成片改造条件、未列入成片改造计划、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旧厂房,经市“三旧”改造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自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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