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码头爆炸案进行公审 排除人为因素恐为自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12日讯(记者 韩影 史国亮 黄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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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日晚,南安码头镇美岭村,一私藏炸药的民房突然爆炸,瞬间被夷为平地。爆炸中,周边不少民宅不同程度受损,一些居民受伤。炸药的主人,正是美岭村原村主任刘五妹。
检方查明,刘五妹不仅截留高速公路工程的炸药,还向爆破员私下购买雷管,用于其经营的无证采石场的爆破,从中牟利。此外,2002年3月,刘五妹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南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昨日上午,泉州中级法院在南安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刘五妹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出庭受审。同时出庭的,还有同案犯刘一龙(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林银良(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和戴生团(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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