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泉州中考方案三大变化 省级三好生不再享受加分

qz.fjsen.com 2012-03-29 07:28  黄晓燕 李晓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9日讯(记者 黄晓燕 李晓蓉)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等作出具体规定。

需要强调的变化是,今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将取消加分;无泉州就读学校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根据安排,今年泉州中考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3日~25日,考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中考时间为6月21日~6月23日举行。

【加分】5类考生可享受3~20分中考加分

按照规定,今年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有5类考生可享受3~20分的中考加分。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照顾20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作战部队和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以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照顾5分;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10分,获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5分。

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加分。对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3分;对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5分。

属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可照顾5分。

“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可照顾3分。

在初中阶段,获得由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同主办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美术、音乐现场比赛(不含作品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均可享受加3分的照顾。

今年,取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取消加分照顾。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