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还是不偿? 儿子写借条担父债反悔了
一审宣判
债务转移 代还借条真实有效
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出具的借条合法有效。
“陈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陈某对其出具借条的行为及借条内容并无异议。在借条中,他已经向邱某清楚地表明了,其父向邱某所借92万,自2011年3月20日起由其承担,并进一步约定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且向邱某支付了12800元,正好是92万本金一个月的利息。”本案法官说。
“同时,陈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他写具借条时存在误解或者威胁、强迫、威逼等不得已的情形,可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因此,这份借条合法有效。”
由此,法院一审判陈某偿还92万元及利息。
【各方说法】
这笔债务,并非儿子陈某所借。儿子扛下父债,到底能不能反悔?遇到债务人常年失踪不归的,债主又怎么办?
能不能反悔 要看是否立字据
“假如儿子只是口头答应替父扛债,没有出具借条,那么他随时都可以反悔。因为,真正的债务人依然是父亲,儿子没有代偿义务。”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林文律师说。
本案审理法官则认为,“一旦写了借条等字据,意思表示要替父扛债,则不管是出于孝顺、道义,还是善意,甚至是一时头脑发热”。本案中的借条,可视为双方之间订立的债务转让合同,合同关系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邱某持有这份借条,受领了一个月利息,说明他已经同意了这一债务转让。儿子已成为新的债务人”。
林文律师表示,这形成了债务转让关系。
父债子偿 并非无条件的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这话在法律上有成立条件。
林文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父亲举债用于做生意,在没有任何继承的情况下,其儿子无代偿义务。换句话说,父亲的债跟儿子没关系。
“法律上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和子都是独立的个体,除非父亲举债是用于共同的家庭生活,儿子作为公共生活成员,有共同义务。本案,父亲举债是用于个人做生意,则儿子无义务代偿。”本案法官解释。
法官分析,本案中,陈某之父虽然不知去向,但并未由法院宣告失踪,没有遗产由陈某代管或继承,如陈某未写借条,则这笔债仍由其父承担。当然,儿子自愿帮忙还债,履行了偿还义务后,还可以找父亲追偿这一笔钱。
债务人失踪 两个途径可起诉
针对债务人常年失踪问题,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债权人有两个途径起诉,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通过申请宣告失踪后,起诉其财产代管人。
直接起诉债务人,假如人员失踪的,法院通过通告送达未到庭,可以按缺席审理宣判,之后通过执行程序,拍卖失踪债务人的财产抵债;还可以直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宣告失踪,再起诉宣告失踪人员的法定代管人,代管人在其代管的财产范围内,必须代为还债。
据了解,申请宣告失踪,一般需要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还需要开具各种证明;债权人一般选择直接起诉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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