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科教文卫> 正文

泉州教师资格认定方案出台 春季17日网上报名

qz.fjsen.com 2012-05-08 16:00 来源: 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陈玉珍)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将分春、秋两次进行,实行全省统一网上申报,泉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对象和日程安排方案已出台。

泉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范围为: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教师;户籍关系在本市的社会人员;本市高校2012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户籍关系在本市的2012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今年秋季只受理师范类。

各市、县(区)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富余学科教师,以及公开招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培训或岗前培训合格,取得省教育厅核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可按规定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春季5月17至21日网上报名,5月21至23日现场确认;6月2至3日举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11至13日集中受理,6月20日至21日领取证书。秋季10月18日至22日网上报名,10月22至24日现场确认;10月30日至11月1日集中受理,11月8日至9日领取证书。

申报教师资格者可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所在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市共设立13个现场确认点,即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教育局以及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