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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被毁容长大告玩伴 律师:已超过诉讼时效

qz.fjsen.com 2012-05-07 11:22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长大成人的阿恒(化名)觉得自己越来越难看,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儿时玩伴阿顺(化名)造成的,现在该是阿顺为他行为买单的时候了。

一条疤痕,在阿恒脸上已挂了十多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主人看来,疤痕越来越难看,这直接影响到他的心情,甚至是生活和婚姻。一些女孩子见到他,觉得他脸上破相了,也不想跟他继续交往。

生活的不如意,让阿恒对阿顺越来越愤恨。他说,七八岁的时候,他跟小朋友在路边玩,被同村的小孩子阿顺推了一把,他掉进了路边的水沟,脸部磕到坚硬的石头流血了,被送到当地卫生院治疗,伤口缝了十多针。

“当时家里也不懂,只让那个小孩的家长赔了点钱。”阿恒说,现在他长大了,伤口留下的疤痕还在,给他的生活和精神带来很大的影响,他是否还可以告阿顺,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呢?

李祯栋:阿恒受伤一事已经过了十多年,早过了诉讼时效,当年两家人对此事已经私了,现在阿恒所说的“生活、婚姻受到影响”并没有实物证据可以证明,所以索赔相对不大可行。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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