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泉州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摔死同学 一审获刑两年

qz.fjsen.com 2012-05-07 10:38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任俊娥 通讯员陈旭裕)酒后开车,郑某葬送了同学的性命,自己还得坐牢两年。

去年正月初三,小黄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当日中午,郑某与同学小黄到黄的亲戚蔡先生家拜年。三人在蔡家喝了一瓶葡萄酒。等要回家,小郑却发动不了车,他们只好将摩托车推到丰泽区普贤路群石社区一摩托车维修中心维修。下午1点10分许,他们去取车。

20多分钟后,郑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载着小黄沿丰泽区北清东路由东往西行驶,随后在北清东路与江滨北路交叉路口左转弯,逆向驶入江滨北路时发生侧滑,致使后座的小黄从车上摔下。小黄的脑袋左后部着地受伤致颅底骨折、颅脑损伤,郑某及摩托车则继续向前滑移,后碰撞正在对向行驶的由汪师傅驾驶的出租车,造成郑某受伤车受损。随后汪师傅立即报案、求救,小黄和郑某均被送到医院救治。次日,小黄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小黄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经交警认定,郑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汪师傅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去年8月1日,郑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近日,丰泽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郑某有期徒刑两年。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