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学车不再"偷工减料" 10月1日起实行IC卡学时制

qz.fjsen.com 2012-05-06 09:15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孙灿芬)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10月1日起,驾考培训将开始试运行ic卡学时制管理,而从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将确保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这意味着,学车考驾照,无论是市民自身还是驾培机构,都不能“偷工减料”了。

按照日前正式下发的《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驾考培训实行ic卡学时制管理,旨在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届时,学员在报名登记时将获得一张ic卡,而教练车上也有一个与ic卡配套的计时仪装置,教练车每次都要插入ic卡计时仪才能启动,培训时该卡会自动计算时间。这样一来,学员培训的时间就可以在练车结束后一览无余,一方面可以有效杜绝驾校“规定学时的时间未到便提早赶学员下车”的现象;另一方面,实行计时管理后,学员没修完固定学时就无法考试,避免市民速成学车考证上路,大幅减少“马路杀手”,进一步保障行车安全。

目前,整个系统正在紧锣密鼓地构建中,力争10月1日前完成安装,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动。

记者还了解到,为推动驾培行业规范化发展,今年起,我市将在全市驾培机构中开展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打造出50家标准化精品驾培机构。其间,考核排名倒数前三,或者培训出3年驾龄内就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马路杀手”的驾培机构,将严格实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收新学员。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