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第一代步工具被禁 电动车将驶向何方?
新买电动车 厦门岛内禁行
4月1日起,厦门电动自行车要挂牌了。厦门为此连发三个通告:电动自行车登记通告、登记办法和思明、湖里区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通告。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并携带行驶证。
5年前
禁售禁行超标电动车
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2007元旦,厦门呼吁开始扩大电动自行车“禁行区域”,并对超标电动车(俗称“电摩”)实行禁行禁售。
据悉,2006年底,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办四部门在元旦前夕,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大于54毫米等违反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电摩托将被禁行禁售。
通告还扩大电动自行车禁行区域,禁行区域主要集中在交通压力大却公共交通不发达的路段,或桥梁、隧道等区域。
新买电动车
只能在岛外骑行
今年1月30日,厦门公安局发布通告称,3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要挂牌登记了,有效期5年。据介绍,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3月1日至5月31日的3个月时间内挂牌,过期作废。通告发布后,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只能在岛外的四个区挂牌。同时,岛外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和湖里区上道路行驶。这意味着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在岛内不得骑行,只能在岛外四个区骑,否则电动自行车将被暂扣,并罚款200元。
据介绍,截止到去年年底,仅岛内的电动自行车就达十万辆,其中部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而近几年,因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40%左右。厦门市交警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速度快等现象很严重,规范管理已经迫在眉睫。实行电动自行车挂牌、宣传教育、处罚为辅等方式,加强管理电动车。
据悉,到6月1日前,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不过处罚力度也加大了,从以前的20元到50元的处罚标准提高到100元到500元不等,并且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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