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受雇乱贴小广告 幕后人犯啥法就按共犯论处份

qz.fjsen.com 2012-05-04 08:45 陈世国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4日讯(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刘章旭)张贴小广告,形成“牛皮癣”,让很多城市头痛。一名一线行政执法人士就抱怨,有时抓到人也罚不款,而且无权拘留,这些人屡禁不止。

不过,治理“牛皮癣”并非没招。

前几天,一男一女在石狮张贴办假证的小广告时被抓现行。尽管他们只是跑腿的,但石狮湖滨派出所还是将两人拘留,案由是幕后人涉嫌涉嫌伪造证件,他们则构成共犯,按同一违法事实办。

事实上,任何贴“牛皮癣”的行为都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可能犯罪。

【事件实录】

张贴小广告被治安拘留

4月30日下午5时许,石狮湖滨派出所接到举报,在八七路旧汽车站一带,有一名男子四处张贴小广告,内容均为出售伪造证件。警方随后赶到,查获男子,并搜缴了所余的小广告。

该男子叫彭某华,36岁,湖南双峰人。他交代,他只是帮忙张贴,帮忙跑腿,捞点劳务费,并非老板,他只知道制作假证的老板外号叫“胖子”。2小时后,该所又接到举报称,随后在石狮市区南路冷冻厂抓到一名贴小广告女子彭某文。

警方调查发现,这两人均不知道幕后老板的真实身份,只负责出面收取现金及照片等,一次20元,等假证办好后跑腿送给客户,再赚20元。

办案民警表示,两人没有直接参与制作假证,但他们的行为已是同谋、帮凶,可按共犯处理。最终,彭某华被处治安拘留7日,彭某文被处治安拘留5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