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3人劫杀的哥案重审 将择日宣判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26日讯(记者 韩影)
4月25日 泉州中院
为求财,陈某瑜等3人盯上了出租车司机。他们设计圈套,打算抢劫,不料却致司机窒息身亡。事发后,几人将司机沉尸水潭。去年3月,事发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在惠安法院重审此案。
陈某瑜是惠安涂寨人,28岁,无业。
根据泉州检方指控和泉州中院一审查明,去年3月,陈某瑜、黄某阳(39岁,张坂人)和黄某(28岁,涂寨人),多次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3月19日晚6点多,陈某瑜等三人到惠安螺阳镇某KTV喝酒,并设计了一套抢劫司机的方案。
当晚8点多,陈某瑜让一位朋友打电话叫来出租车。不多时,司机林某彬开车到该KTV门口,接上黄某阳和黄某开往张坂镇。
途经张坂镇后曾村路段时,黄某阳称要小便,让林某彬停车。随即,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住林某彬脖子,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黄某则用胶布对其绑手封嘴,结果致使司机窒息死亡。两人对司机搜身抢走两部手机和60元现金。
案发后,陈某瑜也赶至现场。眼看着抢劫闹出人命,陈某瑜等人害怕了。为毁尸灭迹,当晚10点多,陈某瑜和黄某阳驾乘被害人的出租车,将林某彬的尸体载至张坂镇苍霞村后山潭,推入潭中,而后驾车逃窜。
事发后,被害人林某彬的家人报警寻人。惠安警方快速侦办,陈某瑜三人先后落网。去年3月29日,三人被刑拘。
去年8月,泉州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陈某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黄某阳死刑,缓刑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3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院。不久前,此案被发回重审。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在惠安法院重审此案。庭审现场,陈某瑜等三人认罪,但并无悔罪表示。受害人家属对此不满,几度冲上法庭,对陈某瑜等动手,后被法警带离现场。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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