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少年为钱上演绑架追踪 勒索3万"90后"获刑10年

qz.fjsen.com 2012-04-26 09:03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13岁少年为钱上演绑架 10龄童机警脱逃擒凶嫌”●追踪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许小程 黄祖祥)因上网成瘾,为筹费用,19岁的四川男子陈某伙同13岁的朋友娄某(另案处理),把10岁的网友杨某骗至偏僻树林里后,向其家人勒索赎金3万元。(详见早报2011年12月27日a09版)前日,陈某因绑架罪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找一个有钱的孩子绑起来,然后威胁他家人,我们一定可以拿到好多钱。”上网成瘾而又没有工作、无钱花销的陈某和娄某聚在一起,就想出绑架小孩勒索钱财这一鬼主意。

去年12月25日19时许,在陈埭镇洋埭村一网吧上网的两人,以到陈埭镇海尾村找朋友为由,将10岁的受害者小杨骗至海尾村大公路路段,然后用路上捡来的绳子捆绑小杨,用随身携带的手套塞住小杨的嘴巴,以扔在偏僻地方会饿死冻死为由,逼迫他说出家里的电话号码。小杨只记得亲戚的电话号码,陈某两人拨打该号码,假装是老师,骗取到小杨父母的联系方式。

“小杨在我们手里,马上准备3万元到xx超市前等我们,不然你们就见不到他了。”陈某打电话给小杨父母威胁要钱。

在约定地点久等不到小杨父母,恰好手机没电,两人返回网吧充电并继续玩游戏,想等晚点再要钱。碰巧用身上的小刀割断绳索,回到家中的小杨,带着警察赶到网吧,当场抓获两人。

相关新闻:

13岁少年为钱上演绑架 10龄童机警脱逃擒获凶嫌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