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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驾校女教练跑路 疑欠债卷走近30万学车费

qz.fjsen.com 2012-04-24 07:55 林天真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部门

不承认“挂靠”

别轻信“熟人经济”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培训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挂靠’是民间说法,行政管理部门不承认这种关系。驾校与教练员实际上还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教练员也不能自己招收学员,驾校必须承担起管理的责任。”

在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记者查询到相关规定:驾培机构应当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教练员从事资格培训教学,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驾培机构对聘用的教练员负有管理责任。教练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驾培机构,不得为非聘用驾培机构招收的学员提供驾驶培训教学。

交管部门说,“上当受骗,都是直接找教练报名造成的”,一定要到正规驾校报名,要到驾校看场地、看车,报名时要留相关票据作为维权依据,不要轻信“熟人经济”。

律师

有两种关系

驾校都得负责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认为,驾校与教练员的关系必须看二者有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若教练是驾校聘用的正式员工,他让学员签署有驾校公章的合同,那么教练的行为就属于受驾校委托。驾校要对教练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而驾校和教练之间签订所谓的“挂靠协议”,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份协议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驾校对教练应当尽到管理义务,若教练的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害,驾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张传江表示,一个教练与多家驾校签定协议,从法律上来看是不符合规定的。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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