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鼓励"二次创业" 企业可申请自行改造旧厂房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20日讯(记者 陈丽娟)今后,已办理“两证”,属于相对独立、无成片改造条件的旧厂房,允许业主申请自行改造,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昨日起,《泉州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市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试行实施意见》试行实施。“三旧改造”分为政府组织实施改造和业主自行改造两大主体,如果“三旧”改造地块拟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的,则一律由政府收储土地后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地。
泉州市政府将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三旧”改造申请项目,必须经由该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实施。
该《意见》适用于鲤城、丰泽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区域内,洛江区参照执行,其他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政府改造:旧厂房征收可选择产权调换
据介绍,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较差的成片区域,或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实施“三旧”改造的成片区域,由政府组织实施。
泉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如果涉及旧厂房用地征收的,旧厂房业主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符合规定的可实施土地置换。
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的旧厂房(不含临时搭盖)建筑面积,按3:1的比例调换成办公用房,其安置地点在片区改造安置补偿方案中确定。只是,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土地不再给予补偿,用地上的机器设备搬迁费用等由企业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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