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开枪打死拼车客逃亡13年 劫匪一审被判死刑

qz.fjsen.com 2012-04-14 10:16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4月14日讯(记者 韩影) 嫌做采石工不赚钱,男子张某清和同伙专抢劫面的司机,张某清还用自制土枪打死一名拼车乘客,逃亡13年。

昨日,记者从泉州中院获悉,张某清因犯抢劫罪,近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法院还判令张某清赔偿死者家属4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张某清是重庆人,今年46岁,1995年来泉州,1998年11月5日晚10时许,张某清和陶某安窜至泉州市区少林路岗亭附近,拦下一辆黄色面的,假称前往南安洪濑。行至南安市丰州镇一工业区附近时,一对过路男女上了车。面的继续前行,至洪濑镇葵山村往康美镇园内村路段停车后,张某清和陶某安持枪威胁,抢走面的司机李某金150元及1部传呼机。

抢完面的司机,张某清继续抢劫后座拼车的这对男女。不料,男子下车与张某清和陶某安扭打。其间,张某清开枪击中男子右背致其死亡。案发后,张某清和陶某安逃亡。去年9月19日12时20分许,张某清在湖北落网。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