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8个地方通过国家生态县省级评估 泉州占5席
永春春色美如画 (潘登/摄)
早报讯 (记者柯丽娟)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目前,全省有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生态县省级评估考核,其中泉州市5个、漳州市2个、三明市1个。
据了解,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要求,2014年泉州市要建成生态市,届时需有8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并获命名。
3月19日至3月23日,3月27日至3月30日,省环保厅组织省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和7位专家分别对洛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省级评估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照国家生态县5个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对各有关县(市、区)的创建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充分肯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并分别进行现场反馈,宣读省级考核意见,同意洛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创建国家生态县通过省级评估考核。
截至目前,全省仅有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生态县省级评估考核。4月初,省环保厅将赴北京专题向国家环保部报告国家生态县(市、区)创建省级评估考核情况。预计6月底前,环保部将组织专家现场进行技术评估,而后进行验收命名。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召开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完善生态县建设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转、处机制等重点、难点工作,提升现场考察点的生态品位,做好迎接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的准备。同时,指导和督促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加快生态县创建进度,力争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和命名,2013年底前达到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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