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帝牌鞋业私扣员工身份证 警方介入仍未归还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9日讯(记者 宋军营 文/图) 曾当过店长的女孩邱某珊,近日拨打导报泉州新闻热线(0595-22394110)反映:“我在泉州石狮‘帝牌鞋业’莆田直营店工作,由于仓库里的皮鞋莫名其妙少了几十双,直营店负责人张经理叫我们赔偿。他说如果赔偿款不还清,就不给我身份证,这使我没法出去找工作。我已经一个月没工作了。”
家属:身份证要先还给我们
这几天,导报记者到总部设在泉州石狮市的“帝牌”公司了解情况,遇上了莆田直营店的张经理。他带着两个女店员的欠条和邱某珊的身份证。导报记者看到邱某珊的出生时间为1993年7月8日,今年19岁。欠条上写着:“由于个人责任问题,同意赔偿5000元人民币。”欠条上还用括号注明“留下身份证一张,还清款退还”。
邱某珊委托亲属彭先生与张经理交涉,彭先生表示:“员工赔偿你们的货款是应该的,她们如果不还款,你们可以请公安部门追讨,也可以通过法院追讨,但你们无权扣押员工的身份证,这一点是违法的;另外,公司没有与3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医保和社保,这也是违法的行为。这些都是知名大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
公司:她还欠着钱,不用身份证抵押用什么
而张经理说:“3个女营业员同时要求离职,离职前她们私自招聘一个店员,将账目和库存都交给新店员。最后我找到她们时发现,仓库里少了80多双皮鞋,按照成本价每双200元计算,一共是1.6万多元。我去报案,但派出所叫我到经侦大队报案,我决定让她们赔,但她们说没有那么多钱,我就同意她们每人赔偿5000元。邱某珊当时刷信用卡1700元赔款。身份证是邱某珊自愿拿给我的”。张经理承认,他没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帝牌”公司办公室吴主任听完情况后,这样表示:“我们公司的货丢了,她们还欠着钱,不用身份证抵押用什么?”导报记者网上查询得知,帝牌鞋业隶属大帝(企业)集团。
警方:已经多次催促归还身份证
昨日,莆田市镇海派出所严警官接受导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邱某珊已经两次报警,他多次给张经理打过电话,也发过短信要求立即归还邱某珊的身份证。张经理口头答应用快件寄过来,但一直没有寄。他人在石狮市,派出所将再次敦促他归还。
另外,莆田市荔城区劳动监察大队也称接到了邱某珊的投诉,目前正在调查案件。律师观点
泉州致一律师所的苏律师表示,除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作为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它医保社保企业也应为员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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