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打的加1元非愚人节笑话 燃油附加费今上调

qz.fjsen.com 2012-04-01 08:50 曾小琴 陈建辉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的士燃油费今起调至3元

擅自调价司机出具的燃油附加费发票

核心提示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现行的每趟2元调至3元,然而,记者昨日对中心市区出租车进行暗访,发现有的出租车擅自提前加收燃油附加费。

□记者 张君琳 石伟琴 孙灿芬 实习生骆婷婷 文/图

燃油附加费今起上调

“由于国家对油价进行了调整,以及目前‘回空费’的现状,决定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我们将实行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如果油价下调,燃油附加费也可能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2006年3月,泉州市执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2011年1月19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目前我市的出租车起步价为6元/2公里,行驶路程为2-10公里内的,每公里收1.6元;10-30公里内的,每公里收1.8元;超出30公里,每公里收2.0元。该定价为2000年听证,于2001年正式实行。

听闻燃油附加油上调后,经常乘坐出租车的陈先生道出多数市民的心声,希望出租车的服务质量能跟着价格上涨,不打表、拒载短途客等乱象得到遏制。当然,这除了靠出租车行业自律外,更有赖于部门的严格执法。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