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洛江新南水库无视禁令 未经审批建休闲山庄

qz.fjsen.com 2012-03-31 09:3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水库边有三栋建筑已经建成,还有一处正在施工。

洛江区农水局:库区系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建房

洛江区国土资源局:该项目未经审批

核心提示

世界水日刚过没几天,就有破坏水资源的消息传出。“洛江双阳新南水库是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库边上却有人公然建房。” 近日,网友@“蘑菇小明”发表的一条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近日,记者现场调查发现,网友所言属实,一边是水库边上的石碑清楚地写着禁令,一边却是大兴土木,与禁令叫板。 □记者 黄连茂 实习生 黄燕萍 文/图

现场:库区建多处建筑物

27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网友所说的新南水库岸边,只见这里已经基本建成三栋建筑物,其中最西侧的一栋二层楼房的模板还在,估计浇筑不久;靠近水库入口处的一处建筑物正在紧张施工中。岸边堆积着石块、水泥、半成品建筑,与不远处清澈的水和周边的绿意盎然显得格格不入。不远处,一些工人正在和泥,地面已堆砌起不少小型方体的土堆。

现场一名自称负责树木栽培的男子告诉记者,这里建好后就是停车场。而不远处,还有两三个人正在砌墙。一位林姓工人透露,这些是有人向当地政府承包下来的,承包期限是20年,如今正打算建一个休闲山庄。修建至今,休闲山庄的雏形清晰可见,除了已经装修差不多的双层露天吧台外,供游艇停泊的码头也即将完工,另一处在建钢结构建筑已经搭到二层。

记者试图向老板了解情况,但林先生表示,老板不常来,一年也就来那么几次。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