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收房交接纠纷多 口头承诺应写进合同
我又没说家具全部送给你们!(资料图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30日讯(记者 潇璇)
核心提示
满心欢喜打开新房,看见原有的家具都不见了;入住新房没多久,陆续寄来的催款单上,赫然显示该房屋已欠下电视费、物业费数千元;房子买了好多年,原房东却始终没把户口迁走……
多数购房者以为,买二手房时,和房主签了购买协议、办了过户手续后就万事大吉了,却不知道在实际情况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却是交房环节。甚至有业内人士称,在交接房屋过程中,多数购房者都有不愉快的遭遇。为此,结合相关案例,缔信家业总经理饶于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防微杜渐的办法。
关键词:家具家电
品牌型号数量 详细列出来
购房者刘先生看中一套配备齐全的房源,和房东洽谈时,两人甚是愉快,对方主动提出,将屋子里的家具、家电全部送给他。随后,交易进入正常程序,房东赠送的家具、家电名称,也依次被写进合同中。
然而,由于交易过程中双方发生些许摩擦,一个多月后,当刘先生收房时发现,客厅里的大吊灯缩水成了小灯泡,柜式空调变成了挂机,玻璃钢化茶几,变成老旧的木质茶几,而主卧的大床也变成了小折叠床。刘先生找房东要说法,结果对方冷淡地表示,他只是答应给家具家电,并没有承诺赠送名牌家具家电。
应对有招:购买二手房时,很多房东都将家具、家电包含在房屋价值卖出,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
对于房东承诺赠送的物品,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最好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最好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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