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亲戚骗熟人 泉州一女子吃"窝边草"得手250万
■讲述人:鲤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庄晓晟
■记录人:东南早报记者黄东阳 王盼琛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要不容易暴露行踪。有一名叫魏某鸿的女子,却把行骗的黑手伸向自己的小姑、邻居、母亲的工友……被骗者几乎都是五六十岁的妇女,年龄最大的一位80多岁。行骗数额较小的为1万元,最高的达47.5万元。
魏某鸿,1971年出生,住在中山路奎霞巷,其娘家在东街二郎巷内。
魏某鸿的母亲曾组织不少标会,后因去工厂承包食堂,便把打理标会的事情交给魏某鸿。从2001年至2005年,标会一直由魏某鸿组织,但她不善经营,标会早就亏空。从2005年起,魏某鸿以高利息为饵,要么称可以购买到原始股,要么称可代为炒股赚钱,要么称要与人办厂急需资金,先后向他人借了250多万元。而这些借款人中,多为魏某鸿的亲戚、邻居、母亲的工友,甚至魏某鸿的小姑、魏某鸿干儿子的母亲等也都上当受骗。
后来,因钱越来越难借到,魏某鸿答允给他人的利息也越调越高,1万元支付日息100-300元。
眼看着亲戚、朋友全都被“借”了个遍,2005年6月20日,魏某鸿便逃至南安丰州,租了民房“隐居”。
一年多后,自认为风声没那么紧,魏某鸿又悄悄潜回泉州市区。不过,她再也不敢居住在夫家和娘家,就在北门街租房住了下来。平时除了买菜,魏某鸿几乎足不出户,一直躲在租房内。
后来,魏某鸿把女儿接来与自己一起生活,但是,魏某鸿告诉女儿,万一有人问起,就说是与一位阿姨住在一起。
办案人员得到这一线索后,觉得非常可疑:奎霞巷与北门街相距一公里左右,魏某鸿的女儿为何不住在自己家里,反倒与一位阿姨住在一起?于是,办案人员跟踪至魏某鸿租房处,终于找到了逃亡五六年的魏某鸿。
据悉,魏某鸿已被正式批捕,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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