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名相亲悔婚后不返还礼金 证据不足难断诈骗
阿伟(化名)通过朋友介绍跟阿燕(化名)相亲,阿伟拿出近7万元的礼金定亲。没多久,阿燕反悔,不但不退回礼金,并出言不逊。
阿伟今年30岁,父母均已过世。去年9月底,同事的母亲给他介绍女孩阿燕。第一次去女方家,阿燕的母亲阿冬(化名)说要先经过她的“考察”,方能见自己的女儿。3天后,阿伟跟阿燕第一次见面,之后两人经常通过电话、短信联系。
两个月后,阿冬要阿伟来提亲,并且带了好几个人到阿伟家看环境。后来,阿伟找人看了两次定亲日子,阿冬都嫌太晚。今年春节过后,阿伟带了一些金银首饰到阿燕家提亲。几天后,阿伟又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元现金到阿燕家。阿燕又要求买衣服,却不让阿伟带她去买,要走了一笔钱。
此后,阿伟多次去阿燕家,阿燕对他都是一如既往的冷漠,“不要来吵我,让我冷静一下。”3月,阿伟跟阿燕电话联系,阿燕竟然反悔说,她不愿意嫁给阿伟。阿伟说,要么退钱,要么结婚。阿燕却回答说:“我就是利用跟你发生关系骗取你的信任,你才会把钱交给我,现在主动权在我手里。” 后来,阿伟去阿燕家,遭到母女俩辱骂。双方闹到派出所,民警给双方作了笔录。笔录后签名时,阿伟发现阿燕竟然签的是另一个名字。但警方说,这是民事案件,建议他们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
“这么多个月以来,她一直用假名跟我交往。”阿伟说,现在对方一口咬定从来没拿过他的金子和现金。他怀疑阿冬母女涉嫌诈骗。
张剑峰: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上述过程阿伟的描述与阿燕母女的说法是不一样的。这个案子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1.阿燕母女是否拿到阿伟的财物?2.阿燕母女是一开始就假谈婚事还是真谈婚事,这些问题阿伟都不能再提供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如果是一开始就是假谈婚事骗取钱财,那么肯定是诈骗。如果是真谈婚事,即使拿了对方的钱财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不能认定为诈骗。派出所之所以不给立案,是因为证据不足。但只要有证据证实你确实将金银首饰和现金拿给对方,那么通过法律诉讼,这些彩礼,法院是会判决对方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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