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的士司机拒载绕道 停车学习最高罚200元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从4月1日起,由交通部制订通过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今后,在违规停车学习7天的基础上,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还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从业资格3年内有效
按照《规定》,下月起,出租车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主要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四项基本制度,跟此前相比,多了注册环节。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大纲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拒载和故意绕道可罚200元
针对从业者个人、出租汽车经营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规定》分别明确了违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无证经营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经营者,如果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将被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市道管处人士告诉记者,此前,由于泉州市不具备经济立法权,不能制订相关行政处罚措施,针对出租车驾驶员存在绕道、拒载等违规情况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只能作扣分和停车学习7天的处理,处罚效果不尽如人意,下月起将实施的行政处罚有望提高威慑力,推动出租车行业走向更加规范。
投诉案件3天内办理解决
与《规定》出台施行相配套,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今后,除市交通执法举报投诉电话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外,交通执法部门还将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投诉受理制度。所受理的投诉案件,应在3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进展情况;对投诉量次多、违规率高的出租汽车企业将被列为路面监督检查重点对象。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市民:出租车显示空载,司机停车后问清乘客去向后,拒绝载乘;或者出租车显示暂停待客,但司机主动招揽乘客,问明去向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载乘的,都属于拒载。市民如遭遇拒载、议价、甩客、绕道等,可记下车牌号(已经乘坐的还可索要发票,记下司机姓名),拨打22599110进行举报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 2012-03-26深圳的士燃油附加今起涨到4元
- 2012-03-24交接班挂提示牌不得拒载顺路客 望缓解打的难
- 2012-03-24高铁泉州站的士依旧不打表 市民质疑监管走形式
- 2012-03-23泉州出租车企业应对高油价 11年未变运价要调整?
- 2012-03-15泉州百台的士试行机打发票 车辆信息更全面
- 2012-03-13泉州严查的士拒载议价甩客绕道 违规将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