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破获病死猪肉案 猪肉流向泉州等地做成腊肠
病死猪
监管弱
收运制贩“逃”过
重重关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生产经营病死猪肉,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
然而,这些病死猪肉“逃”过了数道关卡:一是在生产环节,对病死猪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卖到私宰点;二是在加工环节,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被制作成肉制品;三是在销售环节,再次“逃”过了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关卡,销往各地食品市场。
这样,病死猪肉从“偷渡”出养殖场,到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已形成收、运、制、贩“一条龙”的犯罪网络。但是,监管、打击、惩治犯罪的力度还跟不上实际需要,百姓餐桌保卫战依然任重而道远。
危害重
损害健康
重可致死
专家认为,病死猪肉中存在的病菌,特别是一些人畜共患的病菌,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更为直接。
根据农业部2009年发布的人畜共患病名录,人畜共患病有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猪Ⅱ型链球菌病等26种。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人畜共患疾病事件并不少见,严重的甚至导致死亡。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透露,2005年,四川爆发猪链球菌病疫情,有600多头猪病死,204人患病,其中3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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