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卖房 购房者可要求退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3日讯(记者 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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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可购房者陈先生却因为买房,而变得十分焦虑。原来,陈先生缴纳定金和首付款十多万元之后,不仅迟迟没有接到签订购房合同的通知,反而得知该楼房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且随之他的退房要求也遭到拒绝。
陈先生能否要求退房?对此,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文峰表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无效,陈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缴纳的购房款。
未获预售证先卖楼
陈先生是外地人,和妻子在泉州打工多年,攒了一笔钱便希望在泉州买套房,作为定居之所。今年2月初,夫妇俩看中位于洛江一楼盘。“以前我们在这一带工作,对周边环境熟悉,加上几个亲戚都看中这个楼盘,于是决定买一套。”当时,陈先生选定该项目2号楼一房源,并缴纳了2万元定金。
随后没多久,陈先生接到售楼部的电话,让其缴纳首付款。“我说正式合同都没有签,怎么就交首付款了?售楼小姐说,交完首付后,大概过一周时间就可以签合同。”陈先生说,对方既然这样说,他就没有多想,由于看中的房产总价40多万元,按照首套房三成的首付比例,到售楼部缴纳了近15万元。
然而一周时间之后,陈先生并未接到售楼部电话。至此,他还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签订认购书。随后,经朋友提醒,他再次来到售楼部查看,发现现场并未张贴关于2号楼的预售许可证,“售楼部说很快就可以办下来,让我等等。”陈先生越想越不靠谱,“预售证都没有,万一以后没法签合同或者不能办房产证怎么办?买这套房感觉就像在‘赌’,每天担心着。”
思前想后,陈先生决定申请退房,然而他的要求却遭到了拒绝。“售楼部说不能退,如果坚持退房,那么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不能退。”陈先生说,他到售楼部交涉无果,至今僵持着。
接到陈先生的反映后,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联系了该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一工作人员称,现在2号楼和3号楼都在售,3号楼可以签合同。至于2号楼是否有预售证,该工作人员的回答较为含糊,称“有兴趣可以到现场看看,这一两天就可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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