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高速公路上测速设备超速自动报警 现场处罚

qz.fjsen.com 2012-03-20 10:25 董加固 吕波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3月20日讯(记者 董加固 吕波 实习生 林莹莹) 泉州境内的沈海高速、泉三高速、南惠高速上的固定测速仪、卡口拍照系统,近期新装了一套软件——只要车辆超速被拍到,该软件就会自动发出报警信息,传递到全部执勤民警的手中,车子就会在高速出口被民警拦下,进行现场处罚。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沈海高速泉州西福出入口,有3部轿车因在沈海高速洛阳桥附近被卡口拍到超速,车子在驶出出口时被交警拦下,并收到了3张罚单。这3部车都是超速未达20%的,司机的驾驶证分别被扣3分。其中,来自四川的许某比较“倒霉”,因此前驾驶证已被扣10分,加上这次的3分,要重新学习考驾照。而此前被扣了10分,许某还不知道,只知扣了4分。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的苏警官称,近期高速路上的超速行为有所增加,支队新装了一套软件,让高速公路上的固定测速仪、卡口拍照系统,只要拍到超速违法车辆,就会自动发出报警信息到民警手中。从查处到的超速情况来看,目前有一部分司机以为“超速未达20%,只警告,不罚款扣分”,但实际已被扣分,且一时还不知情。通过该新软件系统,民警可以现场进行处理,司机也马上知道自己违法,起到震慑的作用。

据介绍,以往高速公路行车超速,被固定测速仪、卡口拍照系统测出,大多非现场处罚,而是直接被录入到公安系统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