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濑童装店火灾4人亡追踪 防盗莫忘留下"逃生门"
东美花苑12栋,四个防盗窗中,只有一个设有逃生门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13日讯(记者 陈邵珣 黄启鹏 实习生 林小霞)前日凌晨3时许,南安洪濑镇洪南街一家童装店起火,店铺阁楼上的一对夫妻和他们两名年幼的女儿不幸遇难。一道不锈钢的防盗窗,挡住了他们的“逃生路”(详见本报昨日A1、A2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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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泉州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表示,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防盗网,住户原则上也不该设置防盗窗,一定要设的话,请务必留下一个逃生的小门。但记者在泉州市区的一些居住小区随机走访发现,几乎所有低层住户的居民家,都用防盗窗把窗户封闭起来,其中多数防盗窗采用全封闭安装,没有预留可以活动的“逃生门”,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
记者昨日从南安市相关部门获悉,这起火灾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目前无法下结论。事发后,洪濑镇分组对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了仔细排查,相关善后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消防说法】家庭防盗窗 别忘了设“逃生门”
泉州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说,防盗窗等防护设施会给消防灭火和逃生带来不便,相关法规在防盗窗的设置上,对公共场所及居民楼有着不同的规定。
“《消防法》相关条款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该人士称,保持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的通畅,一直都是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门窗的防盗网等防护设施的设置,阻碍了灭火及逃生,消防部门会立即予以勒令整改,并可以视实际情况给予罚款。
对于居民楼设置防盗窗,该人士表示,从消防安全的角度来讲,居民楼也不应该装防盗窗,但出于现实中防盗的考虑,住户特别是低层住户通常会在沿街的窗户安装防盗窗,这在相关条例里并没有硬性规定,只能建议居民尽量选择有利于逃生的防护设施,“家庭安装防盗窗时,应留出一个带锁的活动门,作为紧急情况时的‘逃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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