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校连锁被盗案破获 三小偷获刑退还赃款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3月17日讯(记者 韩影) 去年10月间,泉州多所大学爆出学生宿舍失窃案,损失数以万元计。三人犯罪团伙落网后,查实他们短短两周,便分分合合作案多起。昨日记者获悉,李某斌等3人一审因犯盗窃罪,近日被丰泽法院判刑1年又3个月至3年又2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5000元;程某芳因购买赃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拘役5个月。
去年10月26日上午,丰泽警方接到泉州师范学院报案称,当天凌晨,该院校11间学生宿舍遭窃,数十台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不翼而飞(详见本报去年10月27日A14版报道)。这起大型校园失窃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勘查,并调取监控录像搜集证据。李某斌、汪某和杨某伟随即被警方锁定。案发一周后,李某斌等人在厦门落网。
李某斌、汪某和杨某伟今年均二十出头,福建宁化人。归案后,他们交代,去年10月26日凌晨3点多,3人驾驶租来的小车从厦门赶至泉州,并分别到泉州师范学院、黎明大学和华侨大学事先踩点,后将泉州师范学院作为首个盗窃地点,当天翻墙跃入校内,随后3人分头行动,共对11间宿舍实施盗窃。
另外,李某斌和汪某还交代,当月8日,两人还曾到洛江马甲镇仰恩大学学生宿舍,盗走3台笔记本电脑和两部手机。
至于如何销赃,李某斌交代,盗窃得手后,3人便驾车至厦门市江头二手货物交易市场,与从事二手电脑、手机买卖的程某芳联系,以总价32600元的价格销赃。
法院审理查明,上述盗窃行为中,李某斌和汪某参与两起,得款24983元;杨某伟参与1起,得款15853元。落网后,3人协助警方抓获程某芳,4人的家属均退赃。
法院认为,李某斌、汪某和杨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中李某斌、汪某盗窃财物数额巨大;杨某伟盗窃他人财物15853元,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依情节轻重,判处李某斌有期徒刑3年又2个月、汪某有期徒刑3年、杨某伟有期徒刑1年又3个月。